2010/4/23     今天兒童排我們要操練性格三十點的"公"第二週 ~同心合意處事公,彼此相顧待人公~ 


上週我們說到我們都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,誰都不能缺少誰,彼此都需要彼此!這週我們要說我們不只是同作肢體,更是要彼此調和,彼此相顧!我們一起讀聖經哥林多前書十二章23-27節:『身上肢體我們以為比較不體面的,就給牠加上更豐盈的體面;我們不俊美的肢體,就得著更豐盈的俊美;至於我們俊美的肢體,就不需要了。但神將這身體調和在一起,把更豐盈的體面加給那有缺欠的肢體,免得身體上有了分裂,總要肢體彼此同樣相顧。若一個肢體受苦,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;若一個肢體得榮耀,所有的肢體就一同歡樂。你們就是基督的身體,並且各自作肢體。』所以今天我們都要做屬靈的同伴,彼此相顧,能夠和同伴一同受苦,一同歡樂,軟弱的為他禱告,喜樂的與他同樂,這就是最健康的小肢體囉~ 


在神這一面,上週我們提到神需要人在禱告上與祂合作,禱告愈多,神就能藉著人完成祂的經綸!今天我們要說一個榜樣,就是哈拿禱告與神合作~撒母耳的出生,和母親哈拿與神合作有關。當時祭司體系陳腐、衰微,神渴望有一個新的起頭,神要得著一個人來完成祂的經綸,神推動哈拿,哈拿不能生育,這迫使哈拿禱告,求主給她一個男孩子。哈拿在禱告中向神許願說,『萬軍之耶和華阿,你若垂聽你婢女的苦情,記念我,不忘記你的婢女,賜你的婢女一個男孩,我必將他終身獻與耶和華。』於是,神喜悅哈拿的禱告和她的承諾,就使她生育。於是哈拿生了一個兒子,起名叫撒母耳。看見撒母耳不是出於人而來,神主宰的權柄,揀選哈拿,因為她願意藉著禱告與神合作,並將她的兒子獻給耶和華~所以我們也要成為今日的哈拿,向神許願:主阿!我在這裏,為著成就你的定旨。藉著禱告,為要完成你的經綸。今天我們也要再為著5/15所邀的同學,繼續提名禱告,使神能藉著我們的禱告,推動他們,答應我們的邀約,來認識神......






今天的神祕嘉賓,是我們的長官,鍾積江弟兄,他很謙虛的告訴小朋友,聖經的話他沒有翟叔淑懂,聖經故事沒有嘉燕阿姨會講,服事人也沒有家樂阿姨會,又不能講童話故事,只能把自己成長的過程,告訴小朋友們.....從小脾氣就很不好,國小三年級就會騎摩托車,被警察罰站,比闖紅燈的大姐姐站得久,就不高興,踢了警察的車子,被帶到警察局,因不認錯,也就關在警局一天。(小朋友這是不良的示範,請不要學喔)當然國中之後也學了一些不好的東西,直到上了軍校....在18歲考上汽車駕照時,靠著自己打工賺的錢買了第一部車,記得當時媽媽一直告訴他,記得開車遇到紅燈要停,他心想媽媽連書都沒讀過,竟然教他紅燈要停,難道他不懂嗎?!有一次吃飯時,爸爸告訴他,在部隊中簽公文記得要簽6個數字,日期加上時間,他心想,爸爸只是一個海軍士兵應該從來沒簽過公文吧,我是一個中校,為什麼還要教我?!難道我不會嗎?!  但這二件事一直擺在他心中,父母對子女的愛,是大的,是不會停的,媽媽去問別人開車時紅綠燈要如何停,爸爸從來不用簽公文的,去問別人如何簽公文,都是為著孩子,當時不懂,如今回想起來,卻再也聽不到他們的聲音了.......所以小朋友,爸爸媽媽也許在教導你時,你會覺得你懂嗎?或我早就知道了!或覺得很囉嗦!但你要學會享受這就是父母對你的愛.....永遠不要覺的父母對你的愛是應該的,不!父母對孩子的愛是無法去衡量的,所以有三件事,盼望小朋友們能僅記心中 ~ 第一:不要讓父母偒心。第二:不要讓關心你的人擔心。第三:不要做出給自己痛苦的事...... 當你做出不正當的行為或觸法犯規時,最傷心的是你的父母,不是你的朋友或同學,他們一樣過生活,但你的父母是傷心擔憂難過的,所以若是可以的話,積極的一面要讓父母歡樂....在召會生活中有很多關心你們的長輩,阿姨叔叔們,他們都是真正關心陪伴你的神家中的親人,要敞開心房,不要拒絕他們的愛...青少年時為人打抱不平打架或逞一時之快做了不合適的事,這些都是偒害自己的,讓自己痛苦的,沒有任何益處!!  現在你們的本份就是好好的讀書,好好親近主,好好在召會生活中,其他像電玩看電視...這些以後再學再做就好了,有人到了三十幾歲or七十幾歲再學都可能成為電腦高手啊! 但現在你們的本份就是讀書,好好讀書,好好裝備真理,成為神手中有用的器皿...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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